关于2起酒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9-18 18:58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靖西市同德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马荣国酒驾问题。2021年3月10日,马荣国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靖西二中往宾山小区方向行驶,行至龙潭路往金山嘉园路口30米处被执法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马荣国驾车时血液酒精浓度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3日,马荣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靖西市龙临镇中心小学教师岑积江酒驾问题。2020年6月22日,岑积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靖西市龙临镇往靖西市区方向行驶,行至靖西市万吉大道普罗旺斯路口至绣球广场路口路段5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岑积江驾车时血液酒精浓度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26日,岑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以案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筑牢思想防线。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查处酒驾醉驾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并及时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制意识、自律意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编辑:周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