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简介
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09:37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的提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办理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中心)干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市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纪委书记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预防宣教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包括本级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的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市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综合协调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专项检查、提出建议。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办公室等部门。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督办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审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和任务要求,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信访移送、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协助百色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主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部门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审核把关,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等。负责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承担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编辑制作有关党风廉政教材、电教片,在主要媒体(含互联网站)承办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栏目,指导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编制制作教材(课件)、电教片等工作;负责建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外宣传网站,负责开展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处置人员队伍和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管理,负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
编辑: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