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24 15:34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9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3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逐项对照检视,以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目前,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
绩效管理是检验一个地方和单位工作作风、工作质效的有效标尺,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今年4月,自治区绩效办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反馈了2019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和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要求,增强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一体推进,一项一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3月19日,调整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加强对委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6月16日,召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暨绩效工作培训会,对做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提出明确要求。6月29日,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案》将2019年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提出的27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9条,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和时限。10月,通过短信方式将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反馈,取得良好效果。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意见建议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建议,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若干措施》,围绕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办文办会、督查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9方面制定28项具体措施,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印发《关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关于坚决纠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开列监督清单,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61起,处分171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38起。
二是严格督查检查考核。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对督查内容类同、事项交叉的督查活动进行合并,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清单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审批制度。2020年度以自治区纪委监委名义开展对市、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履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承诺书》。
三是扎实做好精文减会工作。印发《关于严格做好精文工作的通知》,对发文进行统筹管理,提高文件质量。2020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纳入统计范围的发文计划数为85件,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约25%。加强会议活动管理,严格会议审批,统筹会议安排,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1—11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召开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区性现场工作会议3次,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62.5%。
(二)关于“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解决难题。实施自治区纪委常委会2020年“十项重点工作”,坚持领导带头搞调研,房灵敏同志牵头推动重点课题调研,既面对面听需求、问冷暖,更到现场察实情、找问题,其他委领导在分管领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查不足、找短板、列问题,使各项工作举措更加科学严密、精准有效。出台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派驻机构、区管高校、县级派驻机构改革3个意见,及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二是推动全区开展“大调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精选20个调研课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领域问题特点和规律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汇编下发《2020年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报告选编》。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到基层一线调研6906次。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运用清单细化指导,将纪检监察工作和上级纪委监委下发的指导性文件,制定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贯彻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2020年自治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等,将工作要求分解为具体内容,帮助更好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汇编下发《党的十九大以来广西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文件汇编》《广西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选编》,出台《巡视工作指导手册》,强化精细化指导。突出重点深化指导,结合各个时期不同重点任务,由不同部门牵头,采取力量下沉的方式到基层“一对一”“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素质。比如,在柳州召开全区调研座谈会,在百色、桂林召开片区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开展精品案件评选等。
(三)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层层压实“五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一起抓专项治理、一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推动党的领导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纠正、追责问效,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735起,党纪政务处分1024人。
二是做实“抓系统、系统抓”。建立联席会议、协同联动、专班专抓、联系督导等制度机制,督促各级扶贫责任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在系统内开展摸、排、查、改,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资金规范运行,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横到边、纵到底的大监督格局。1—11月全区累计检查扶贫项目39.81万个,排查资金5808.37亿元,发现问题4686个,整改3577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88条。
三是一体推进“四项整改”。坚持把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指导意见》、中央纪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四项整改”贯通起来,召开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整改动员部署会、8个未摘帽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等,紧锣密鼓抓整改抓落实。会同党委组织部、督查室等部门,组成12个督导组,对24家区直单位、14个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集成整改、一体整改、彻底整改。
四是深入开展实地督战。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3支督战队8个督战组,到8个未摘帽贫困县围绕扶贫领域复工复产、脱贫工作重心落在户上、扶贫资金项目“三公开”、易地搬迁工程质量和后续扶持等方面,开展4轮“一对一”督战,既督又战、重点在战,共发现问题367个,督促立行立改168个、持续完成整改199个。
五是查办典型案件。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这个点”,严肃查处插手扶贫项目、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典型案件。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932起,处理11457人。严肃查处赵丽、韦萧强、余瑞军等一批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对查处的贫困县副处级以上干部典型案例,督促案件所在市委用半天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在县四家班子用一天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县将查处的乡科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查处的村干部案件通报到村里。
六是注重教育鼓劲。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协助自治区党委出台《容错正面负面清单》,修订《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扶贫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措施的通知》,坚持精准施纪、慎重问责,充分考虑违纪问题的性质、情节、社会效果等因素,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为勤政担当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给予2名处级干部、25名科级干部和25名普通干部容错免责,为干部澄清正名469人次。
(四)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统筹谋划。制定完善年度培训计划,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培训计划》,统筹谋划全年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综合运用9种模式,统筹推进全员培训。
二是实现培训测试全覆盖。创新开展主业微课堂、网络培训、“送学上门”、青年干部讲堂,牵头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区职务犯罪案件监察审判检察业务培训。自治区本级共举办培训班29期、“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5期、“青年干部讲堂”1期、“主业微课堂”1213期,培训干部18700多人次。带动各设区市举办各类培训4795期、培训61600多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年中测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测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实现测试全覆盖。
三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将市县纪委监委干部列入不同业务培训班次,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培训,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组建培训团,以“上门送学”的形式,完成对8个未摘帽贫困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巡回业务培训,培训600多人次。举办县级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和乡镇纪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干部250人,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能力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关于“强化基层队伍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机制。出台《设区市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实绩考评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设区市纪委领导班子的考核,推动各地出台考核办法。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设区市纪委、区直企业和区管高校纪委班子配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七项行动”》《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等110多项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增强“七种能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是注重选拔优秀基层干部。进一步规范抽借调干部,修订完善《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就抽调、培养、管理基层干部有关事项进行明确。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以案代训、以巡代训等途径发掘优秀年轻干部,年内从设区市及以下转任、遴选3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工作。
四是完善基层监察职能。印发《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采取单一派出和综合派出方式,依法授予乡镇(街道)相应监察权限,配备专职监察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六)关于“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落实情况
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要求,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对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科学合理设置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综合绩效计划指标、党建专项考评指标和设区市考评指标。在优化指标设置方面,坚持科学、合理、精简原则,删减整合优化部分内容指标,区直(中直)单位党建专项考评指标由去年的8项三级指标调整到今年的5项,设区市党的建设专项工作考评指标由去年的13项具体考评指标调整到今年的9项,指标评分细则方面力求精减,突出重点,减少不必要的考核程序和佐证材料。在指标设置程序上,注重征求各方面意见,先后召开考核目标对接座谈会、指标设置征求意见修改讨论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确保考评指标体系设置合理、精准规范、务实管用。
(七)关于“精准处置案件线索”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线索集中管理。制定问题线索分流管理工作办法,对区管干部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机制,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和其它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
二是规范线索集体决策。制定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问题线索排查例会制度和审查调查工作专题分析会议制度,对区管干部线索进行集体研判、繁简分流、分类排查、提高效率。召开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会3次,对12件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本级线索集体决策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线索研判集体性、处置精准性、办理高效性。
三是规范问题线索督办。每月对超期未处置、暂存待查和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防止问题线索积压。对2016年以来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督促办理,做到全办结。对今年中央第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督办,问题线索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安排专人对中央第二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八)关于“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出台《加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聚焦“两个维护”,以“六盯六看”为抓手,定期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广西落细落实。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研判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到“两个维护”。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发现问题12458个,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153件,处分193人。
二是深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谈话函询等10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研究制定《关于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1—11月,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51425人次,增长25.8%,其中第一种形态36054人次,第二种形态12700人次。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制定《实施方案》,在百色市及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交通厅等开展试点,形成了一批制度规定,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探索建立了“两清单”“两报告”“一审议”“五带头”等制度机制。在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探索建立了“三谈一访”、“三述一评”的制度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方面,探索建立了“一谈话一点评一档案”机制。
三是强化政治巡视。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自治区党委开展第十、十一轮巡视,本届党委巡视任务完成率95.7%。指导市县党委开展联动巡察,市级巡察任务完成率93%,县级巡察任务完成率90%。制定《提升全区巡视巡察质量工作方案》,出台《巡视工作指导手册》及系列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视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巡视发现各类问题2036个,移交问题线索510条,分别向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审计厅发放巡视意见书,推动解决问题。
(九)关于“做好委机关定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年初整改完成后,持续加大对田林县帮扶力度。一是路灯间距较远问题基本解决。经过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投入92.05万元为各烟村5个屯提供263盏路灯,各烟村按照户均约1盏的原则为南那屯(43户)安装了50盏路灯。2020年1月,田林县在各烟村南那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合当地群众的需求,为南那屯新增10盏路灯,南那屯的路灯达到户均约1.4盏,解决路灯间距较远的问题。二是结合实际加大产业扶植力度。按照“以奖代补”政策,根据群众种植生姜、桉树或者养殖猪、马等实际情况,给各烟村全部贫困户(含南那屯的全部22户贫困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烟村有耕地的农户(包括南那屯的43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政府补贴。2020年3月,给南那屯的16户贫困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6月,按照上级关于第二批“以奖代补”有关文件标准,给南那屯另外17户贫困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南那屯所有33户贫困户和退出户均得到“以奖代补”补助。9月,各烟村(含南那屯43户)有耕地的农户全部获得2020年度耕地力保护政府补贴。
三、持续深入整改,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好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经过一年来深入整改,能立即解决的,我们立行立改,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效,但离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些问题的整改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聚焦发力,把整改与一体推进“三不”、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结合起来,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吕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