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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阅卷笔录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15 09:35

阅卷笔录是案件审理环节理顺案件事实的重要载体和审核证据程序的重要记录,反映审理人员阅看案卷材料、发现案件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形成审理报告的过程。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阅卷笔录呈现案情全貌、推动沟通协调、提升审理质效的导向,扎实推进阅卷笔录标准化体系、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审理内涵式发展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围绕呈现案情的载体功能,建立阅卷笔录标准化体系

精准把握阅卷笔录系统梳理证据材料、深入开展论证分析、精准呈现焦点案情的功能定位,做优做实“全面、全程、全景”三项举措,打造促进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的“审理手记”。

构建差异化操作模式,全面画好阅卷笔录工作“施工图”。编写“阅卷笔录制作导引”,从阅卷方式、撰写体例、证据分组、事实认定、定性分析、处理建议等方面对阅卷笔录的制作方法进行全面系统阐述,形成对阅卷笔录制作的总体规范和统一指导。在此基础上,针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第三种形态处理案件等六类案件的不同特点,分类制作示范模板,在框架结构、证据梳理等方面构建差异化、可视化操作标准,实现简繁分流。聚焦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梳理、定性分析等重点难点问题,同步配套制定《证据分组示例》《定性分析示例》,为工作实践提供更加系统、全面、实用的指导。

实行动态阅卷工作法,全程记好案件审核把关“备忘录”。在阅卷笔录中既对提前介入审理、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等阶段阅卷发现的问题及补证情况进行记录,又对案件补证后的情况作出最终结论,使阅卷笔录能够完整呈现案件不断完善的过程。对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审理人员在提前介入过程中首先形成阅卷笔录“过程稿”,对案件补证前的情况如实记录,提出“阶段性”阅卷意见。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后,对案件再次进行阅卷审核,同步对阅卷笔录“过程稿”进行修订,补充写明补证审核情况和最终阅卷意见,形成阅卷笔录最终定稿,将案件前期存在问题、“阶段性”阅卷意见、补证情况、最终阅卷意见一一列明,形成案件审理全过程记录,让案件问题反映更加客观全面,案件完善过程更加一目了然。

强化阅卷笔录说理功能,全景呈现分析论证“总脉络”。搭建案件信息“全景存储”平台,充分利用阅卷笔录结构灵活、篇幅充裕的条件,将体现说理性、阐明必要性、提出可行性、增强有效性的要求融入其中。把影响事实认定、定性量纪,但囿于篇幅结构所限无法纳入审理报告的案件“活情况”全面完整记录呈现,灵活运用列表、思维导图、关系图、流向图等形式实现复杂证据体系清晰化、直观化。

发挥沟通协调的桥梁功效,筑牢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把阅卷笔录作为发挥审理监督制约作用、凝聚查审双方合力的有效载体,通过加强案件承办部门预审理、提前介入审理、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等配套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审查调查内部审核机制,强化阅卷笔录的示范引领。推进阅卷笔录工作向审查调查阶段合理延伸,建立健全案件承办部门案件质量自查自检机制,制定出台《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工作指引》。案件承办部门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设立审核员,开展内部“预审理”,按照阅卷笔录的论证模式对证据进行综合研判、提前把关,制作证据体系列表,提纲挈领列明违纪违法事实对应的证据,形成与审理阅卷笔录的有效衔接。一方面为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人员第一时间理清案件脉络、把握审理重点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促使案件承办部门扛起案件质量主体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在前端,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完善提前介入审理工作机制,提升阅卷笔录的延伸效果。加大阅卷笔录工作与提前介入审理环节的衔接融合,修订完善《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党纪政务案件工作指引》,全面落实在提前介入审理阶段制作阅卷笔录要求,将提前介入审理阅卷内容、发现问题及补证意见等写入阅卷笔录,以优化阅卷笔录为牵引,提升提前介入审理质量。对提前介入期间补证意见的反馈与执行、向智库专家咨询、与检法协调会商等工作进行规范,将相关执行情况、反馈意见、会商结果纳入阅卷笔录,加强审核把关,推动内部配合更加严密、外部衔接更加顺畅,全面提升提前介入审理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健全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激发阅卷笔录的兼容功能。加强“阅卷”与“评查”的系统集成,修订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办法》,推行“形式审核”阶段同步开展阅卷笔录制作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模式,在制作阅卷笔录过程中同步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以此为依托实行“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今年以来,已对45件案件开展了日常评查,持续提升阅卷笔录工作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方面的作用发挥。

强化提质增效的牵引作用,健全审理内涵式发展体系

挖掘和利用阅卷笔录在阐述纪法理论、开展论证分析、锻炼思维能力方面的“富矿”优势,依托阅卷笔录抓好审理室务会改革、案件审议参考、干部能力提升三项机制创新,为审理内涵式发展提供动力。

创新审理室务会讨论模式。针对审理室务会研究审议审理报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阅卷笔录工作与审理室务会的机制衔接,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答辩式”室务会讨论模式,参会人员通过阅卷笔录提前熟悉案情及争议焦点,室务会审议审理报告时,主协审人同步对阅卷笔录总结提炼的重点、难点、争议点和阅卷意见进行汇报,其他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通过发挥集体力量、汇聚集体智慧,促使审理意见更加科学、全面、深入,用审核把关的高质量保障查办案件的高质量。

创新案件审议参考机制。在阅卷笔录已经形成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行为定性、说理论证等内容的基础上,对案件疑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提炼,单独形成分析论证意见,全面、深入、系统阐述审理意见及论证过程,作为审理报告附件报送委领导,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已形成分析论证意见40余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推动查审双方强化共识、共同提升构建了有效载体。

创新干部素养提升机制。将优化阅卷笔录工作作为提升执纪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着力点,通过制作阅卷笔录的具体实践强化干部明纪释法说理、综合分析、总结提炼、文字运用能力。将制作阅卷笔录作为考核审理干部综合素养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审理人员开展模拟案卷阅卷笔录制作竞赛,积极选拔和储备审理业务骨干人才。(刘强 傅芃)

编辑:黄玉兰


值班编辑:黄玉兰 校对:李湘君 责任编辑:刘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