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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治饮水工程“一建了之”问题

——我市开展扶贫领域“八个了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系列评论之四

来源:右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20 10:38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目标的重点工作,是脱贫摘帽的一项硬指标,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饮水难、用水难是多数贫困村摘贫帽的一块“拦路石”,解决贫困村饮水不安全问题迫在眉睫,也是一项政治任务。

自从脱贫攻坚“四大战役”打响后,我市投入了大量资金兴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极大程度缓解了农村生活用水难问题,改变了农村生活用水现状,使饮水安全工程广泛惠及民生。然而,当前一些地方负责人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往往热衷于建设工程项目本身,“一建了之”,而忽视项目工程后期的维护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用水安全,制约了地方的发展,饮水安全工程失去了其建设的意义。有的地方负责人重视短期使用,忽视项目的后期评价,没有及时建立健全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使得饮水安全工程不能发挥出长期效益。

饮水安全工程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饮水安全工程建好只是第一步,还需要后续管好、用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比建好任务更艰巨。

确保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思想认识是关键。要切实摒弃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把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与建设摆上同等重要位置,建管并重,同步安排部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护、运营均衡发展。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对已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回头看,对于饮水工程管理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真正实现“管得好,长受益”。

确保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健全制度是保障。要以建章立制为手段,以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建立健全操作规程、维修规程、安全规程和定期养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要落实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科学制定水价,落实“以水养水”制度,全力保障用水户饮水安全。要采取“部门指导、乡村跟踪、群众参与”的项目监管模式,在项目公示、施工协调、工程质量、项目验收、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上,让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群众代表发挥作用,共同参与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完有人管、坏了有人修。

“当下改”是治标之举,“长久立”是治本良策。只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决纠治饮水工程“一建了之”问题,才能让饮水工程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良心工程”和“放心工程”,才能让群众喝着“幸福水”,快步奔小康。

编辑: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