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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7:42

“纪委同志吗?我想跟你们反映一些情况……”2019年9月,靖西市纪委监委接到了靖西市龙临镇大而村易地搬迁贫困户零某的来电,反映其获得危房改造补贴金额为17200元,但其只拿到15000元,怀疑自己的危房改造补贴被截留私吞了。

是零某自己弄错了还是哪个环节出了什么问题?带着这个疑惑,靖西市纪委监委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经调取零某的退款凭证以及当年拨付危改补助金的出账凭证进行核对发现,零某享受的危房改造补助金确实是17200元,而回退的金额也确实只有15000元。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深入了解得知,零某于2012年初申请危房改造,并经审批通过获得一个危改指标,当年8月份左右建好房子,但危改补助金没有下拨。由于零某急着外出广东务工,就把相关证件交给时任龙临镇大而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欣代领危房补助金。2013年下半年,零某从广东回家,许某欣将15000元危改补助款拿给零某,并称危改补助金就这么多。

是不是许某欣截留私吞了零某的危改补助款呢?  必须深入调查核实!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出批示。

该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经过近10天的仔细核查,事情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3年7月,许某欣拿着零某的存折去银行领取了13500元,并在取款凭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2013年8月,许某欣再次拿着零某的存折去银行领取了4300元,在取款凭条上签了零某的名字。两次领取的金额共计17800元,其中属于零某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有17200元,另外600元是零某的存款。但许某欣却只给了零某15000元,截留了2800元作为自己的“辛苦费”。

其他危改户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调查组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发现许某欣担任该干部期间,在协助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除了截留零某的2800元作为自己的“辛苦费”之外,还收受另外3名危改农户给予的“好处费”共1500元。2019年12月,许某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其违纪所得。

“感谢纪委同志,没想到我们那些钱还能拿回来!”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将查处的违纪款退回给群众。拿到退回的违纪款,零某激动地说。

“我们要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并且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9期29起。(靖西市纪委监委 梁羽冰 覃慧)

编辑: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