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冼妍杏 发布时间:2021-05-28 08:46
5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冼妍杏 摄
5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房灵敏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自治区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监察监督,2018年以来,全区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393条,给予政务处分3430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99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我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4号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及审议报告,关于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草案、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修改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说明及审议情况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南宁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百色市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条例的书面说明及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李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部分在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编辑:吕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