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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 真假施工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4 10:36

“我们村把工程款拨给施工队后,钱走了一圈又回村干部手里了……”不久前,江苏省泰兴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该市广陵镇北肖村存在道路工程弄虚作假、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事关群众利益,该市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核查。

“这条道路是由镇政府出资铺设的,我们村只负责备土。备土工程是经镇产权交易中心统一招投标的,中标的就是本村施工队,也是按照程序验收付款的。”面对前来调查的纪检监察干部,该村党总支原书记夏某对道路建设情况解释得头头是道。

调查组在调阅该村账目资料后了解到,该道路备土工程招投标、实施、验收手续齐全,道路也确实已经铺设,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手续这么齐全,难道是举报人弄错了?”工作人员带着疑问对周边群众进行实地走访。很快,调查组发现了疑点:不少群众反映实施该工程的施工人员每天从邻村过来,并非本村人员。但工程中标方却是本村的施工队,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为解开疑点,调查组调取了该工程实施前后村里所有财务资料。很快,两张数额相近的支出凭证被调查人员找出。凭证显示,该村在向中标施工队付款后又向另外一个账户支付了金额相近的零散工程施工费,且该工程无招投标手续。

“这两张凭证是怎么回事?”调查组再次找到夏某。

面对证据,夏某终于交代了实情:“这个工程我其实没有让中标方做,而是另找了邻村的施工队来做,并以零散小微工程的名义向他们支付款项。”

经查,在备土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夏某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苏某商量,利用该工程套取钱款,支付一些平时无法报销的烟酒费用。其后,夏某找到中标方,表示他们无需进场施工就可获得一笔好处费。工程完成后,夏某、苏某等伪造验收材料,向中标方付款。中标施工队则在扣除好处费后将7万余元交还给村里,由夏某安排支出相关费用。

最终,夏某、苏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开展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先后发现问题58个,立案查处党员干部60人,保障乡村工程建设廉洁高效。(通讯员 戴磊)

编辑:农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