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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3 10:35

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把好思想“总开关”。强化理论武装,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动纪检监察干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思想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扎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围绕政治建设、政治纪律、党性修养等方面,开展专题理论研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观看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防范政治风险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抓实业务培训,把提升业务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通过实施“干部培养三年规划”,深挖现有干部潜力。采取自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碎片式学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挂职锻炼与实战相结合、培训与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常敲廉洁警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近年来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将警示教育移到法庭现场,先后组织干部旁听庭审,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健全体制机制,筑牢“防火墙”。针对自身权力运行特点,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处置文书“流程图讲解、流水线作业”,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文书质量。实行重点线索径送和初核有限知情制度,从线索处置到分办、初核、审查调查,严格控制知情范围。制定问题线索及自办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审查调查组“双组长”负责制,明确领办人、承办人、协办人责任,确保线索查办责任“一贯到底”,不留死角。

规范干部行为,进一步加大自我约束力度,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瞄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风险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提出要求,划出“红线”,亮起“信号灯”。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问题,以及跑风漏气、接受请托等潜在风险,明确要求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等纪检监察业务流程环节中存在的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等行为,按照“谁涉及、谁报告”“一次一报告”原则,由受请托人填写登记备案表,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干部监督室处置。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高质量开展谈心谈话。为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生活、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为干部解开思想疙瘩、舒缓精神压力、解决实际困难,提振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统筹用好教育、帮扶手段,一对一回访教育“解心结”、面对面沟通交流“鼓干劲”,让受处分干部重树信心、重燃激情。

突出监督在前,常念“紧箍咒”。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监督谈话、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部门自查短板弱项,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移送起诉各环节。

做细日常监督,注重在监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报备制度,进一步明确报备事项及程序,紧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作风整治活动。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关键少数”台账,分类管理,定期分析研判。

拓宽监督渠道,采取多种办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健全完善干部监督、信访、案管、监督检查等内设机构协调衔接机制,推动大数据监督与日常监督深度融合,实现监督渠道多元化、程序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做好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建立干部监督室与组织部定期交流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情况随时会商沟通,为纪委常委会提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佳斯,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6月23日理论周刊第6版)
 

编辑:黄玉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