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专项台账 重点督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林贵宏 王屿博 发布时间:2023-03-20 15:53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案件问题线索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以建章立制为引领,持续强化集中管理、高效分办、重点督办、以案促改,形成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闭环。
“聚焦问题线索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建章立制,提升管理规范性。”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分流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对问题线索接收受理、分流转办、处置督办以及监督问责等方面进行规范。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会商、反馈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推动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各项监督及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案管部门,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处置。同时,坚持问题线索同步了解研判、同步精准筛选、同步报批分流,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查询、快速确定被反映人基本情况,及时研判筛选,将真实性、可靠性、指向性强的及时报批,对口分办,快收快转,推动问题线索分办迅速高效、精准到位。
依托检举举报平台,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强化重点线索跟踪督办。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移交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等重点件,以及在职区管干部、拟进一步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等重点人员,建立专项台账,通过发函、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处置。
针对谈话函询件存在的“一函了之”现象,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函询采信件“回头看”复核工作,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办理的区管干部函询采信件全面复核,相关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共复核谈话函询采信件128件,复核发现问题6个。
编辑:黄玉兰
值班编辑:黄玉兰 校对:李湘君 责任编辑:刘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