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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聚焦“小微权力” 持续护航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3-08-02 09:34

近日,靖西市魁圩乡大贡村举行村集体经济百香果产业工资发放仪式,当天46名村民现场领取到参与村集体经济百香果产业发展的劳务工资共123000多元。“领到工资很开心,现在村里种植百香果,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就业,不用再去广东了。”村民农大哥领到工资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据悉,大贡村采取“公司+村集体经济”的模式,流转土地300多亩种植百香果,通过支付土地租金和招收村民务工的方式,带动群众实现门口增收。

这是靖西市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与村民共享的一个缩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发展。为严防“小微权力”失管,侵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靖西市纪委监委聚焦“小微权力”,做好监督、管理、教育三篇“文章”,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专项督查1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立案查处4人,开展基层干部警示教育活动38场次。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该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村集体经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细化监督内容,明确监督事项,要求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建立“日常专项督查监督+派驻机构跟进监督+乡镇纪委靠前监督+村级专项监督工作站贴身监督”的协同监督联动机制,同时探索提级监督,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紧盯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虚报冒领、克扣截留、挪用村集体经济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围绕规范决策审批程序、规范协议签订执行、规范人员管理职责、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管理等“五个规范”,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问题。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完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依托微信平台,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惠农资金使用、村务决策管理等信息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不久前,靖西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岑某某因私吞村集体资金2万元,被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对此,涉事乡镇党委根据市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村集体经济管理事项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

为推进问题整改,织密管理“防护网”,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监督发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问题反馈会、下发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反馈,督促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日常监管水平,保障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纪律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将廉政教育拓展至村一级,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从源头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刘秀娟 龙绍仙)

编辑:黄玉兰


值班编辑:黄玉兰 校对:李湘君 责任编辑:刘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