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研究思考

谨防基层微腐败 侵蚀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慧聪 作者:覃慧聪 发布时间:2021-01-27 17:43

2020年10月,靖西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靖西市渠洋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副主任农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家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子名义申请并获得国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并在历次低保动态调整时隐瞒不报;在明知其户不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子名义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危房改造补助款损失7万余元,农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今年靖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中较为典型的涉及村干部违纪的案件。据统计,2020年靖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11期的29起典型案例中,有21起涉及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从侧面反映出防止基层“微腐败”问题,特别是村级“微腐败”问题的严峻性。近年来,基层地区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觊觎农村低保、养老金、残疾人抚恤金、危房补助等等扶贫政策及项目资金。从以往处置涉及村干部的信访问题和查处涉及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虽然村级“微腐败”表现形式多样,但问题根源主要集中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例如,靖西市化峒镇某村原村民委主任陆某业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拟进行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结构、家庭人员、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审核,村级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导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7户农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4万余元。同时,陆某业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中2户农户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以这2户农户的名义办理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手续,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7万余元,并将其中3.6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基层“微腐败”的滋生蔓延,严重消耗了群众的信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和满意度,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更是让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无法落到实处,影响脱贫攻坚成果。虽然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但仍要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村干部作为农村基层的“领头雁”,如何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村级“微腐败”问题侵蚀脱贫攻坚成果,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监督部门需要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为加强监督管控,让村干部的权力始终晒在阳光下,减少村干部权力寻租机会,结合先进地区的一些探索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厘清权力界限,明确小微权力。如制作村级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虽然村干部的职位不高,但其处理的各项村级事务,小到开个证明,采购打印纸、碳素笔等日常办公用品,大到惠农资金发放、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从源头上对村干部小微权力进行制度上的明晰和约束。具体做法可以参照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汇编这一做法,汇编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要求,梳理村级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法定程序逐一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责任主体、工作职能、操作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让村干部对于“能做什么、怎么去做”一目了然,能够心中有底,敞亮做事。改变过去大多事项由村“两委”班子讨论决定,甚至只由村书记或村民委主任一人拍板决定,逐步规范为由村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到会1/2人员同意才能通过,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和可能。

细化监督措施,延伸监督触角。如在换届工作中,明确由村党支部纪委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专项治理工作站站长,给予一定的待遇,同时明确村党支部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压实责任,重点对村干部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是否对申请危房改造对象情况进行核实,是否真正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议,危改对象是否公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到户,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进行监督,着力破解村级监督过程中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难题,将监督触角向群众身边延伸。在探索实践中,较为典型的做法是安徽省天长市纪委监委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积分”双监管运行模式和“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三方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基层监督“长牙带电”。

提级监督,破解村级一把手监督难题。在面对村情复杂的村时,乡镇纪委力量的不足,加上受熟人社会干扰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对村级一把手监督乏力的现象。为有效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基层监督难题,黑龙江省富裕县纪委监委在整治和防范农村集体“三资”违纪违法问题中创新探索的对重点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提级监督的做法值得推广。具体做法是,根据“三资”总量较大、信访问题突出、村“两委”人员违纪人员较多等标准在全县选取了9个村作为提级监督重点村,过去由乡镇纪委监督的村党组织书记,直接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县纪委监委通过提级监督、提级查办案件新实践,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点,强化震慑,不但能做实对村组织书记的日常监督,也是推动解决“三资”监管,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的有效手段。(安宁乡纪委 覃慧聪)

编辑:吕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