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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3期)

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3-26 17:04

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靖西市龙临镇大而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朝欣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0年至2013年,许朝欣在担任大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龙临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许朝某等4户危改户的辛苦费共计4300元。2019年12月,许朝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靖西市安宁乡新造村村民委副主任农庆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农庆龙在担任新造村村民委副主任期间,在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过程中,作风不严不实,存在经常不在岗、不按时到岗值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按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安宁乡扶贫工作站的相关指令开展工作,在被靖西市督查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下仍未进行整改等问题。2020年1月,农庆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合并其他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3.靖西市安德镇发达村原村民委主任何东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08年11月至2011年2月,何东在担任安德镇发达村村民委主任和念达屯挂片村干期间,利用管理念达屯公益林补助资金便利条件,未按要求对念达屯获得的公益林补助资金进行公开公示,并将念达屯公益林补助资金8919.75元取出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0年2月,何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服务群众过程中,还存在吃拿卡要、侵占挪用、作风不严不实等违纪行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慎用手中的权利,防微杜渐,忠诚履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关于“四大战役”、“六场硬仗”的决策部署,在开展“八个督战行动”中,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年”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内容,紧跟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五个紧盯”,落实精准监督,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和硬的作风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中共靖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编辑: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