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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老凌思想的转变

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许道严 发布时间:2021-11-24 15:57

2021年5月初,组织安排我到靖西市武平镇担任纪委书记。当月中旬,便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武平镇仙奉村岜站屯中共党员凌某文未经任何手续便将代管的该屯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私用的信。

根据工作要求,镇纪委组成工作组,按照程序开展初核工作。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查询有关的数据,初步确定反映凌某文的问题属实。随即,进入了立案审查的环节。

“2013年至2014年,有两笔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共计1.72万元打到你的个人账户,由你代管,你分别于2014年5月和2015年4月领取出来……”审查工作组直奔主题。

“这两笔资金确实是由我负责代管,因为屯里没有其他人愿意代管。在代管期间,我发展产业需要资金,于是便拿了出来,在拿出代管的资金前,我也跟老组长沟通了,他也表示支持。我想等产业发展起来了,有一定收成了,再还给屯集体”凌某文说。

审查组发现,凌某文确实种植50多亩的柑橘,这几年收成也不错,可就是没见他归还屯集体,这其中肯定有玄机。原来,该屯因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多数群众都搬迁到了市城区居住,屯里的群众也很少关注屯集体的财务。凌某文便利用这一契机,私自挪用,且资金数额不小。

“在拿出这两笔集体资金之前,你通过些什么样的手续吗?”审查组继续深入调查。

“我征求过老组长的意见,他表示同意,而且我都公示出来了,而且我拿出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发展产业,辐射带动更多的群众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凌某文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集体资金辐射带动更多的群众发展产业,共同致富,确实是一条不错的途径。

“屯里有没有设立理事会?你征求过他们意见吗?他们的意见如何?有没有召开群众代表讨论?……”审查组接连问到。

“屯里设立理事会,但发挥作用不明显,几乎没什么作用,我从代管的屯集体资金中拿出发展种植产业,辐射带动更多的人发展。等我有收成了,我再还回去,这个没毛病呀!”凌某文的话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我在用这两笔钱的时候,征求老组长意见的时候都表示同意呢,而且我都公示了呢”凌某文绕开正话,狡辩说。

审查组发现,凌某文确实是征求过老组长的意见,且公示了,但公示内容仅公示的是年度保管的资金数额,没有具体的用途公示。凌某文正是通过笼统的公示以及屯里的群众很少关注屯集体资金这个便利的条件,才得以顺利的将代管的屯集体资金私自挪用。

“根据有关规定,用屯集体资金之前,都要经过理事会商议,且将资金用途公示,可你没有经过这个程序,且你是一名中共党员,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审查组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

“我又不是贪污,我是诚心发展产业,带动群众群众走上致富道路的……待我有收成了,我会还上呢。”凌某文继续为自己找理由。

“这几年来,你种植的柑橘收成都不错,且手头有一定继续,为什么不归还呢?”审查组单刀直入的说,

“确实是我没有按程序走,私自挪用了屯集体资金,感谢纪委同志的耐心做思想工作,我会如数归还,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避免犯错,有损党员形象。”面对审查组耐心的沟通,凌某文放下了包袱,诚恳认错,深刻反思。

最终,凌某文受到了党纪处分。前不久,我们对凌某文进行了回访教育,回访中,凌某文态度诚恳,思想积极向上,表示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他表示,若没有纪委同志耐心的做思想工作,自己就没有如此的转变,涉事问题将越来越严重了。(武平镇纪委书记  许道严)

编辑:李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