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思想感化是查办案件有效的辅助
来源:靖西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陆高扬 发布时间:2021-12-24 11:33
加入纪检监察队伍这两年,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敢说“丰富”二字,但算是走过了点点滴滴,在查办党员违法违纪案件中,有一些案件令我回味和反思。
记得今年1、2月份的时候,我核实新民村的一个信访件,是群众举报一名离任村干部梁某侵吞群众的集资款、公益林资金。
经初步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乡纪委对梁某进行立案调查。在与调查对象梁某见面谈话询问之初,他态度诚恳,非常配合,而且对自己的清白也很自信。但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我发现梁某存在账目管理混乱、资金支出与收入不符等问题。当我向梁某亮明问题后,他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坚称他的账本每一笔收入、每一笔开支都记得清清楚楚,怎么可能有问题?
在调查谈话过程中,梁某情绪抵触,言语激烈,总认为是群众故意整他,是乡纪委成心拿他开刀,对提及问题避而不谈。见梁某这般反应,我只能先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对他说:“梁老主任,我们现在是调查阶段,希望你做好配合。纪委只凭事实和证据说话,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违纪违法的人!其实,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把问题梳理核实清楚,一方面是为了消除群众对你的疑虑,另一方面如果有些确实不是的问题,也能说清楚还你的清白。总之我们会认真核实每一个问题,不会乱冤枉人的,请你放心好了!”
当梁某听到我说的这番话后,他情绪平静了下来,开始认认真真地把一张张发黄的原始票据、一叠叠横七竖八的收条与我们一张张、一笔笔仔细核对。经过多次核对后,确实发现了收入与支出对销后有结余的问题。梁某看到这样的结果后,情绪立马又激动起来,一把收起票据材料气哼哼地说:“你们爱怎么查就怎么查吧!爱怎么给我定罪随便你们!抓我去做牢都无所谓!”
看梁某情绪又激动起来,我又不得不使起“攻心计”来,好言好语对他说:“梁老主任,先不要激动,听我说,纪委是依规依法办事的,不是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之前我也跟你说过,把问题捋清楚,确实违纪的,纪委会依规依法处理,没问题的,也会为你澄清。按照我们现在调查核实的情况来看,账目确实存在收入和支出对不上,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你只要把问题说清楚,我们会酌情处理的。纪委工作的初衷并是不处分干部,主要是教育干部、治病救人,提醒干部不要从小错滑向大错、从违法走向犯罪。”听了我的话,梁某的情绪平静了下来,并诚恳地说道:“既然事实是这样,我想说的是,这件事情时间跨度太大了,账目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许多票据因年代比较久远,加上管理不好,丢失的丢失,霉烂的霉烂了,而且村里的收支登记一直也不规范,所以才造成收支对不上的问题。但不管怎样,作为管理的人,我还是有一定责任的,恳请组织能从轻处理”。
这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历时两个多月,综合考虑梁某违纪事实和涉及问题存在的一些客观情况,最后给予梁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多占的资金如数退还群众。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坚持原则,树立威严是必须的,但是沉下心积蓄精力,耐心与调查对象多次“交锋”,通过思想感化,也是减轻调查对象思想防备、减少查办案件阻力的有力手段。(靖西市同德乡)
编辑:周籽宏